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文件
吉促进中小企服〔2010〕50号 签发人:王洪博
关于聘任省软环境监督员的通知
各市(州)中小企业服务中心、辽源市中小企业生产力发展中心:
根据省软环境办公室《关于重新聘任省软环境监督员的通知》精神,为进一步发挥软环境监督员的“监督、检查、建言、献策”作用,不断改善中小企业发展软环境,切实维护好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,拟在全省中小企业及其服务机构中聘任一批省软环境监督员,并由省软环境办公室颁发证书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省软环境监督员聘任标准
1、政治素质高,在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,有高度的政治热情,自愿做监督员工作。
2、熟悉企业的经营情况,了解国家和省、市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。
3、了解政府工作,有一定鉴别能力。
4、作风正派,有正义感、责任心强、身体健康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,及时完成省软办交给的工作任务。
5、保证每年有一周时间参加全省和市组织的检查、视察、会议等活动。
6、每季度至少要提供一条以上建议和意见,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将由省软环境办以《专刊》形式刊发。
7、每位监督员必须参加半天以上的软环境专题培训。
二、名额分配
全省共计100名,以企业为主,每个市(州)10名,其中中小企业服务机构1至3名。各地区的名额分配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和覆盖面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对上报的监督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考察和筛选,严格把关,确保把思想过硬、作风踏实、严于律己、能够积极参加活动的同志推荐上来。
2、请将上报的监督员相关信息按照附表认真填写,并附本人小2寸证件照2张,于2010年8月6日前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咨询与维权部。
3、请将省软环境监督员统计表(附件2)的电子版发至lilan1958ok@163.com,省软环境监督员登记表(附件1)邮至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咨询与维权部(长春市建设街2838号,邮政编码130021)。
4、监督员的培训另行安排。
联系人:李云华 电话:0431-81151179
附件1:吉林省软环境监督员登记表
2:吉林省软环境监督员统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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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